2022-09-15 19:09:39 各学院、研究院: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相关要求,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工作主线深入开展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、职业化建设,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,发挥优秀辅导员的引领示范作用,按照教育部、广东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,现转发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“最美高校辅导员”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》,并将有关参评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参评要求 1.参评辅导员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,事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(2019年8月起),2021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; 2.获得往届“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称号的可优先推选; 二、参评材料 1.推选报名表(见附件1,word版); 2.事迹材料(3000字以内,word版,事迹材料中不要插入图片或视频); 3.照片(证件照和生活照各一张,证件照要求1寸,2.5*3.5cm,413*295像素;生活照要求像素不小于1024*768); 4.佐证材料(本人所带班级、学生获得荣誉奖励证书和相关新闻报道证明,pdf版)。 三、材料提交 1.截止时间 2022年9月16日 2.提交方式 电子版命名为“学院 最美高校辅导员推荐材料”发送至邮箱[email protected],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(石牌、南海、汕尾校区交至研究生院309,大学城校区交至行政楼a310)。 联系电话:85211117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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