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3-02 11:38:13 各院(所): 3. 需提交材料清单:结项汇总表(附件3)一式1份,表内学生顺序请按立项发文时顺序(附件1)排列;学生结题报告(附件2)一式1份;科研成果(包括学术论文、专利和获奖等)复印件一份(学院核查人员签名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),以上纸制材料请交研究生培养办,同时请将结项汇总表以及学生结题报告电子版发送至。(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,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材料) 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培养办公室。具体办公地址: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303室,联系人:马老师,联系电话:020-85211115。 附件1: 附件2: 附件3: 附件4: 研究生院 2021.3.2 |
|